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哎,你据说过海运合同签完字才发现被坑的吗?上个月老王就遇到了这种糟心事——货柜在南山港滞留了二十多天,合同里写的"不可抗力条款"突然变成了说明权归对方的霸王条款。今天咱们就来聊聊,个别人在海运合同里踩了雷,到底该怎么用法典武器保护自己?
说白了就是签完合同后双方扯皮。举一个真实案例:深圳某出口公司去年签了份FOB条款(船上交货),终局货到南山港才发现,合同里把"货物验收准则"写得跟天书似的。等货柜被退回时,光滞港费就赔了80多万。
常见纠纷类型有3种:
上周陪友人去南山区法院旁听,发现个有意思的景象——有些律师拿着海运合同就像看天书,连"滞期费"和"速遣费"都分不清。所以找律师得看这3点:
1. 看专业资格
要认准有"海商法实务阅历"的,最好处理过10起以上相似案件。记得让律师出示去年办过的案子编号,这一个在裁判文书网都能查到。
2. 看地域阅历
南山区法院和深圳海事法院的审讯尺度可不一样。像去年那个集装箱超期运用费争议案,不一样法院判的抵偿金额能差30%
3. 看沟通本事
好的律师能用大白话把《海商法》第42条给你讲清晰。别找那种启齿就是"依据INCOTERMS2020"却说不清人话的
上次帮亲戚处理个货损抵偿案,全部流程走下来发现:
记得那个集装箱被海水泡了的案子吗?就是由于没及时做佐证保全,最后损失了60%的抵偿款。
说个真实教训:去年有家工厂在"争议化解地"条款吃了大亏。合同里写着"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",等真出事才发现,这一个仲裁成本比诉讼高了3倍不止。
防备合同坑的3个必看项:
提议签约前花2000块请律师做个合同审查,这可比事后打官司花20万划算多了。
干了这么多年法典咨询,发现大多数人吃亏就吃在"我以为"。去年处理过最离谱的案子,当事人居然以为电子版合同不用盖章也有效。这里说3条保命阅历:
最近留意到个新趋势——南山法院开始试点"海商案件速裁程序",简略案件45天就能结案。这说明什么?法典保护机制越来越完善,关键看你会不会运用。
说到底,海运合同纠纷就像海优势暴,提前做好应答方案比事后补救重要得多。下次签合同前,记得先找个懂行的律师友人把把关,这钱真的不能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