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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事担保到底保什么?
这可不是个别的借钱担保!去年轻岛海事法院受理的"远洋明珠号"货损案里,船东供给的担保不但仅要覆盖货物损失,还得算上算帐航道传染的费用。依据《海事诉讼特殊程序法》第七十六条,担保数额必须与债务相当且不超过保全财产价值,但实际操作中常出现"担保金额比船还贵"的怪景象。
表1: 四类担保方式优缺陷对比
担保类型 | 最快生效时间 | 资金占用率 | 法院接受度 |
---|---|---|---|
现金担保 | 即时生效 | 100%冻结 | 优先采用 |
银行保函 | 3个工作日 | 0%冻结 | 国际通用 |
船舶抵押 | 15-30天 | 0%冻结 | 需评定风险 |
船东互保 | 7个工作日 | 部分冻结 | 特定场景 |
担保金额怎么算才不亏?
2023年上海某船务公司吃过大亏——他们按货物价值300万供给了全款担保,终局法院最终裁决只需抵偿80万。这里还有个关键公式:担保金额=预估损失×风险系数(1.2-1.5)。依据最高法司法说明,若担保金额过高导致对方损失,申请人要倒赔。
船舶抵押的隐形雷区
去年武汉海事法院的经典案例值得细品:某公司用价值5000万的货连作抵押,却因未办理"光船租赁登记",导致抵押生效。这里划重点:
担保返还的三大生死线
青岛的王律师去年帮顾客成功追回800万担保金,关键抓住了这三个时间节点:
船东互保协会的担保玄机
浙江某船公司去年栽在"格式条款"上——他们用的协会担保函写着"承担终审裁决责任",终局被法院认定为个别保证。而深圳同行用的版本写明"见索即付",成功被认定为独立保函。这两者的赔付效率相差至少6个月。
本人观点时间
干了十五年海事诉讼,我发现最要命的是"思维惯性"。很多老海商还在用1999年的担保策略,殊不知2024年落实的《海商法修正案》新增了电子保函条款。提议公司每年做一次担保方案审计,特殊是波及无人船经营和碳关税纠纷的新领域,该换担保方式就别犹豫。毕竟在海上,法典风控就是非常好的浮水衣!